| 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请推荐中国-新西兰发展奖学金候选人的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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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2-11 08:29 文章来源:合作处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桂商合函[2008]68号
区直各有关单位:
现将商务部《关于请推荐中国-新西兰发展奖学金候选人的函》(商国际函[2008]1440号)转发你单位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候选人的选拔推荐工作。要求将政治思想进步、道德品质好、业务基础扎实、外语水平符合要求、具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作为候选人,每单位推荐1-2人;
二、请申请人按照中新发展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(附件1)及中新发展奖学金申请指南(附件2)准备材料,并下载填写中新发展奖学金申请表(附件3);
三、请相关单位于2009年3月30日之前将候选人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我厅。联系人:张建英,电话:2109525,传真:5320340。
特此致函。
附件:1.中新发展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
2.NZDS guidelines Chinese Oct08
NZDS guidelines English Oct08
3.NZDS Application form Feb08
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
二00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|